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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以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持乡村振兴kaiyun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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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任务

  2024年初,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该文件提出,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任务。

  2003年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来,经过20多年的不断改革完善,我国基本形成大、中、小型金融机构相互协作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村金融领域,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完善大中型银行“三农”金融服务专业化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分省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

  国有大型银行要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进一步优化完善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和乡村振兴的考核激励、资源倾斜等相关内部机制。目前国有大型银行均成立了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根据2021年银保监会印发的《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在重点帮扶县的分支机构要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稳步提高存贷比和县域贷款在资产中的占比。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国有金融机构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力度”的要求,国有大型银行将进一步完善优化乡村振兴的内部体制机制,在资金和人才配置、内部资金定价等方面强化对重点帮扶县的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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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中小银行要坚持服务当地定位,聚焦支农支小,完善专业化经营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截至2023年末,农村中小银行的总资产为55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4%,其超过70%的法人机构和网点在县域,支农支小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例长期保持在80%左右,在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打通“最后一公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以来,受内外部因素叠加影响,农村中小银行风险集中暴露,其改革化险成为近几年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2021~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四年提出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2023年以来,农村信用社改革明显提速金融。“一省一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山西、河南、辽宁、四川、广西等地的改革方案落地实施。新疆、四川多地成立地市统一法人农商行方案获批。村镇银行加速整合。2023年,近30家县域银行机构市场化退出或因吸收合并解散。农村中小银行风险化解进展明显,2020年以来累计处置不良贷款2.3万亿元,大额贷款占比下降5个百分点。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工作会议把“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列在全年重点工作首位,预计2024年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将进一步深化。

  完善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还需强化财政金融的协同配合。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和优化政策措施,通过实施财政奖补和税收优惠、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等,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其中,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一项重要的机制安排。截至2023年末,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有33家,市县层面分支机构有1154家,农业信贷担保县域业务覆盖率达98%,累计担保项目金额达1.1万亿元金融。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两者的配合将有助于增加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入。

  近年来,移动支付、数字信贷、数字保险等发展迅速,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高的难题,有效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便利性和可得性,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202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对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作出具体部署。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入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奠定了基础。截至2022年末,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接近60%,农业生产信息化率提升至25%。农业农村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政务数据共享、农业农村大数据等平台基本建成,各地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数据资源建设和开放共享,依托互联网的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民宿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不断丰富。

  地方政府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涉农信用信息体系,为农村数字金融创新提供支撑。例如,成都市建设的“农贷通”数字平台集“普惠金融、财金政策、信用体系、产权交易、资金汇聚、现代服务”于一体,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对接、农险承保、金融教育等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末,“农贷通”平台累计发放贷款约5万笔,金额达500多亿元。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与政府、涉农平台、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科技公司等多方主体合作,积累数据资源,丰富信用评价手段,改进风控模型,为涉农主体提供精细化、智能化的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涌现出很多创新模式。

  我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涉农产业数字化程度比较低。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2022年我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10.5%、24.0%和44.7%。涉农产业以第一、第二产业为主,数字化程度整体偏低。二是涉农数据基础设施不完善。涉农领域数据碎片化、分散化、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比较突出,共享整合难度大。同时,数据时效性和持续性不足,置信度不高,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涉农数字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应用尚在探索阶段,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摸索为主,缺乏明确的规划和实施路径。三是农村居民数字素养和金融素养相对偏低。中国社会科学院2021年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城乡居民数字素养平均得分为43.6分,农村居民平均得分仅为35.1分。多数农村居民对数字经济活动的参与主要停留在简单的社交娱乐方面,农村居用数字设备进行工作学习、开展线上商业活动等的比例显著落后于城镇居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农村地区消费者金融知识、金融行为、金融态度、金融技能等指标均落后于城镇地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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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需强化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要深入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继续深化普惠金融领域科技应用,加强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经验成果推广运用,有序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其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数字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市场化征信机构作用,健全涉农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要依托数字乡村、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融入更多乡村振兴场景,加强面向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涉农小微企业主等群体的数字金融教育培训,提升其数字金融素养。

  农业保险是重要的农业风险分担和保障机制,对于稳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收益、保障粮食安全、支持乡村振兴具有积极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我国2007年开始试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就发展农业保险作出部署,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kaiyun。目前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有30余家,承保农作物品种达200多个,基本覆盖农、林、牧kaiyun、渔各个领域,逐步从保灾害、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初步形成以成本保障型产品为主、收入保险和指数保险等各类创新产品共同发展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体系。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规模从2007年的21.5亿元增加至2023年的477.7亿元,农业保险保费从2007年的53.3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1430亿元,规模居全球首位。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三农”工作的底线,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基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初期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主要保障种子、化肥、农药、灌溉等物化成本,保险保额不足农作物种植总成本的50%,保障水平较低,需要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在内蒙古、辽宁等地开展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由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2021年我国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补贴范围扩大到粮食主产省份大约60%的产粮大县,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全覆盖。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保额最大可以达到种植收入的85%,让种粮农户有基本产量保障和稳定收入预期,对粮食稳产保供发挥了积极作用,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升。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基础上,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大豆有序扩面”,加快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这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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